被告和他名下注册在英国和香港的起贝科技公司,案发时都未持有在我国从事汇款业务,或提供支付服务的执照,也不属于被豁免的支付服务提供商。 在另一起案件中,警方发现英国起贝科技公司的一个银行户头,在2020年4月接收9万5978新元的钱款。这笔钱相信是诈骗新加坡受害者的所得,被告无法合理解释钱款的来源。 警方说,被告也是香港起贝科技公司分公司的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作为唯一授权签署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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