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瑞水泥(01252):天瑞集团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智通财经
07/20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天瑞水泥(01252)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公司控股股东煜阔有限公司(煜阔)告知,天瑞集团有限公司(天瑞集团)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有关天瑞集团的股本(分别由李留法)持有70%及其配偶李凤娈持有30%)被冻结(该冻结),有关详情如下:

由李留法持有的天瑞集团70%股本(相当于股本人民币14亿元)及由李凤娈持有的天瑞集团30%股本(相当于股本人民币6亿元)均被冻结。冻结期为三年,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期间天瑞集团的股份不得转让或质押,且天瑞集团不得向李留法及李凤娈派发任何股息或红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应在以下情况解除冻结:(1)提供了法院认可的足额担保;及/或(2)债务已悉数清偿。

于本公告日期,煜阔持有公司17.48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56.69%。煜阔由卡莱斯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卡莱斯有限公司则由天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天瑞国际)全资拥有。天瑞国际由天瑞集团全资拥有,而天瑞集团则由李留法及李凤娈分别持有70%及30%权益。

公司认为该冻结乃涉及第三方与相关人士/实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无关,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企业管治及日常管理。于本公告日期,公司维持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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