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三家支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款21.5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4万元;袁丽丽(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公司副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公司,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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