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大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同时,责任人杨树民因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审慎,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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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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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未动态调整企业划型,导致收取小微企业咨询顾问费 |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罚款3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5万元;对责任人马富军给予警告 |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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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审慎 |
对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杨树民给予警告 |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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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虚列财务费用套取资金、给投保客户合同外利益 |
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罚款27万元;对责任人杨军、段金宝、周勋、毕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7.5万元 |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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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