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子往海底捞火锅小便案判决已生效!家长判赔220万

南方都市报
10/09

  两名17岁男子往海底捞火锅里小便案有了新进展。10月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双方父母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等共计220万。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现场画面。

  据披露,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吴某某小便行为污染餐具和就餐环境,还具有强烈侮辱性,视频传播造成海底捞企业商誉受损,构成共同财产侵权与名誉侵权。

  法院指出,唐某、吴某某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17周岁,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具备认知能力,知晓赔礼道歉的责任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且能促使其充分反省,应承担赔礼道歉责任。监护人未尽教育、约束职责,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

  南都此前报道,今年3月,一则“男子往海底捞锅底里撒尿”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事发于2月24日凌晨,外省市来沪人员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等人进入该火锅店包间内用餐,唐某、吴某两人醉酒后分别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警方已依法对唐某、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针对男子在海底捞火锅锅底中小便一事,3月12日,南都记者从海底捞方面获悉,涉事人员并未在门店消费酒精类饮品。对于涉案的两名男子,海底捞已向上海黄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

  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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