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根据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于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增值税规定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
网页链接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根据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于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增值税规定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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