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处以13万元罚款;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朱某江因直接责任,同步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由于“利益输送”而被处罚并非孤例。此次罚单公布的约一周前,阳光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
网页链接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处以13万元罚款;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朱某江因直接责任,同步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由于“利益输送”而被处罚并非孤例。此次罚单公布的约一周前,阳光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
网页链接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