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不超7亿元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金公司建功

中金财经
2025/12/21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凌云光(688400.SH)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凌云光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凌云光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2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JAI100%股权。     凌云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者。     凌云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46,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凌云光总股本为460,976,733股,凌云光的控股股东为姚毅,实际控制人为姚毅及其配偶杨艺。凌云光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凌云光合计223,777,585股的股份,占比48.54%。按照发行上限46,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凌云光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凌云光股份比例为44.14%,仍为凌云光的实际控制人。     凌云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益达、于海。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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