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拒绝激进收紧加密规则 机构入场阻力减小

cryptonews
01/20
Hong Kong 加密货币 证监会 迷因币 香港 香港证监会
广告披露
广告披露

我们始终坚持对读者信息透明。部分内容包含联盟链接,我们可能会通过这些合作关系获得佣金。然而,这种潜在收益绝不会影响我们的分析、观点或评测。我们的编辑内容独立于市场推广合作,所有评级均基于既定评估标准,确保公正客观。

香港证券业内对收紧加密资产风险敞口监管计划表示异议,认为此举可能在香港致力于构建深层数字资产市场之际,削弱对主流资产管理机构的吸引力。

在周二提交的一份意见书中,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HKSFPA)促请监管机构保留针对第 9 类(资管)持牌机构长期实行的“微量豁免”条款。该协会警告称,若撤销该豁免机制,即便投资组合中仅包含极低比例的资产配置,亦会触发全额持牌监管要求。

第 9 类牌照(Type 9)是香港证监会(SFC)监管框架下,传统基金经理开展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管理客户资金的标准准入许可。

拟议新规拟取消 10% 加密资产门槛

在现行的“升轨”监管制度下,第 9 类(资管)持牌人只要向证监会报备,即可将基金总资产价值(GAV)中低于 10% 的部分投资于虚拟资产,而无需申领专门的虚拟资产管理牌照。然而,目前处于咨询阶段的拟议方案计划取消这一豁免门槛。

业内团体指出,这一变动实际上是在强迫那些希望将加密资产作为配置工具以分散风险的公司做出“全选或全不选”的极端抉择。

该协会在意见书中写道:“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不成比例的。”并补充称,即使风险敞口极其有限,企业也将面临巨额的合规成本。

此外,协会敦促监管机构以明确且基于风险的形式重新引入豁免条款。协会表示:“我们强烈建议恢复 ‘微量豁免’。”并认为对于资产配比低于设定门槛的基金经理,应仅要求履行报备义务,而非强制纳入完整的虚拟资产管理监管框架。

此番意见提交正值香港全力扩大其数字资产监管蓝图之际。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与证监会已于 12 月发布了关于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发牌制度的咨询总结,并针对虚拟资产顾问及管理服务提供商的拟议发牌制度开启了进一步的公众咨询。

🇭🇰 Hong Kong moves forward with crypto licensing for dealers, custodians, and advisory firms, strengthening oversight and investor protections. #CryptoRegulation #HongKonghttps://t.co/1ENWDTDJfg

— Cryptonews.com (@cryptonews) December 24, 2025

发牌制度扩张旨在匹配机构增长需求

托管规则已成为另一个争议焦点。协会对“要求虚拟资产管理机构必须使用经 SFC 发牌的托管商”这一拟议方案提出批评,认为这对于私募股权(PE)和风险投资基金(VC)而言可能缺乏可操作性——因为这些基金经常购买早期代币,而本地持牌托管商目前尚不支持这些资产。

香港监管机构将新的发牌架构视为推动“业务回流境内”战略的一部分,旨在随着机构参与度的提升同步收紧合规标准。官员们同时表示,希望建立一个能与现有持牌业务无缝衔接的框架,而非让加密资产风险敞口处于临时性解释的灰色地带。

这场辩论的关键在于其直接影响传统金融入场的身位。保留 10% 的豁免条款,能让股票和债券基金经理更从容地在其投资组合中增加一小块 Bitcoin 或其他代币的仓位;而取消豁免则意味着即使是尝试性投资也需跨越“全牌照”的高门槛,在公司尚未看到明确需求前便产生了高昂的固定成本。

香港一直试图在扩大发牌覆盖面与优化市场基础设施之间取得平衡,包括采取措施提升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的流动性。

监管机构尚未敲定虚拟资产顾问及管理业务的拟议方案。目前的咨询流程旨在立法推进前广泛收集反馈。政府已表示,计划进一步完善方案,并于 2026 年将相关法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在google新闻上关注我们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

热议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