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滨州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滨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判决,认定被告李某利用人工智能生成虚假信息并传播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在运营的百度百家号内连续三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该案件原告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其“阿里巴巴”字号在电商领域具有极高知名度。被告李某为百度...
网页链接据滨州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滨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判决,认定被告李某利用人工智能生成虚假信息并传播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在运营的百度百家号内连续三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该案件原告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其“阿里巴巴”字号在电商领域具有极高知名度。被告李某为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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