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2日,青海金融监管局核准彭晓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副行长。公告内容如下:青海金融监管局关于彭晓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青金复〔2026〕26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关于审核彭晓东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2026〕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彭晓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青海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青海金融监管局20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