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防范“卷款跑路”有实招羊城晚报讯 记者苏荇报道:近日,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修订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单次向学员预收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学时,且金额不超过5000元,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针对此前部分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等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新标准专门...
网页链接单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防范“卷款跑路”有实招羊城晚报讯 记者苏荇报道:近日,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修订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单次向学员预收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学时,且金额不超过5000元,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针对此前部分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等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新标准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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