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浙江获批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浙闽赣3省企业并购可就近办理
本报讯 (市 闻 记者曹吉根)7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8月1日起,该局将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浙江、福建、江西3省区域内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审查工作。这意味着,今后涉及3省的企业投资并购,需要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且适用简易程序的,可在浙江就近办理,无需再远赴北京。
经营者集中审查,通俗地说就是企业并购审查。根据我国反垄断法,企业之间合并、收购股权、新设合营企业等,如达到申报标准,必须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这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事前预防垄断的制度安排,目的是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解决在并购交易实施之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告,浙江此次受委托审查的简易案件主要包括4种情况:一是在同一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在上下游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既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各方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二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三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者资产,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四是由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的。
据统计,简易案件占全部经营者集中案件的9成左右,覆盖面广,绝大多数企业并购均在此范围内。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秉持“简案快办”原则,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目前,该局已公开企业咨询电话0571-89761140,并实施申报前商谈机制。同时,已全面接入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实现经营者集中申报全链条线上办理,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为保障审查工作规范高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组建专业的审查队伍,主动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从正式受理到案件审结,两个环节办理时限原则上均不超过20天,高质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活动。
据了解,浙江并购市场活跃,制造业占比超4成。“十四五”以来,浙江企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共计360件,申报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交易金额累计超4500亿元。其中制造业是投资并购最活跃的行业,申报共147件,占比40.8%。
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依法履行审查职责,持续优化服务效能,努力为企业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投资并购环境,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浙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