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陕西这一绕城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陕西都市快报
08/17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6〕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设立延安东(K60+897)、姚店(K64+738)、川口镇(K81+973)、方塔(K90+637)、南泥湾机场(K98+377)、柳林(K102+595)等6处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陕西交控集团管理的长延高速公路原姚店收费站拆除,原址设置延安东收费站,并于K64+738处新建姚店收费站。

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及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1-4类客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3、1.58、1.90元/车·公里,槐树洼特大桥加收标准分别为10、20、30、40元/车次;1-6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6、2.03、2.47、2.71、2.86元/车·公里,槐树洼特大桥加收标准分别为10、18、29、35、39、41元/车次。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执行我省有关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客货车暂执行0.6元/车·公里(1类车)对应的道路费率标准。槐树洼特大桥执行10元/车次(1类车)对应的费率标准。

四、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暂定1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待暂定期限到期时,最终核定该项目收费年限。若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五、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公路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收费公路管理规定,加强规范管理,自觉接受交通运输、价格部门的监管;要切实做好收费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和安全通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起点新闻

编辑:魏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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