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开征集违法线索!最高奖励30万元

银川新闻网
昨天

近日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通告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伪新能源加注站”违法违规线索

举报查实

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为严厉打击“伪新能源加注站”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全区车用燃料经营秩序,宁夏已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告明确了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举报人信息将全程保密。

一、举报范围

👉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生物燃料”“煤基复合非粮生物质燃料”“生物基复合燃料”“复合生物高清液蜡”“火箭绿醇”“液蜡醇醚”、甲醇燃料(加注到非甲醇发动机汽车)、尾气清洁剂等名义销售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的行为;

👉将非标油品、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给成品油零售商或发动机燃料使用方的行为;

👉流动加油车(罐车)、撬装站等为运输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或不合格油品的黑加油点;

👉未按《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加油站设立程序申请相关证照的行为;

👉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车用燃料或成品油的行为。

依据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可供车辆使用的燃料仅有以下九类:汽油、柴油(含生物柴油)、天然气(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汽油、甲醇燃料、氢气。

二、举报方式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可通过各政府部门官网领导信箱留言举报,或向商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税务等有关部门举报。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0951-8622111

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0951-6889562

石嘴山市安委会办公室:0952-2218667

吴忠市安委会办公室:0953-2033458

固原市安委会办公室:0954-2088154

中卫市安委会办公室:0955-7022856

宁东基地安委会办公室:0951-3093516

举报时,请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详细地址、违法事实、相关责任人等关键信息,并可附带隐患情况说明、照片等佐证材料,便于现场核查处置。

三、举报奖励标准

对举报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奖励3000元—300000元

四、保密与举报纪律

(一)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全程保护举报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隐私;核查线索过程中,未经举报人许可不得出示举报原始材料,匿名举报材料不予笔迹鉴定,泄密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责。

(二)举报人必须保证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严禁虚构事实、歪曲情况、诬告陷害经营主体;借举报恶意捏造线索、干扰正常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多人举报同一事项时,奖励最先进行实名举报者;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分配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奖励一次。

呼吁广大市民群众

积极参与监督

踊跃提供违法线索

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审核:马玲艳

编辑: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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