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公布的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金管罚决字〔2026〕25号)显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贷后管理不尽责,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办理票据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责令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改正,罚款60万元;对曹利博警告,罚款8万元;对刘启鹏、王新平警告。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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