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8月21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已對《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事項完成核查,並出具同意實施的意見。\n\n一、主體資格與合規性\n委員會指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規所列禁止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包括財務報告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論、近36個月未按規定派息等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的主體資格。\n\n二、激勵對象情況\n1. 本次激勵對象不含獨立董事,亦不涉及單獨或合計持股5%以上的股東、除BI LEI、BI CHAO外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n2. 激勵對象符合《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不存在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受到行政處罰或市場禁入等情形。\n3. 激勵名單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長兼總經理、核心技術人員BI LEI先生,以及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首席技術官、核心技術人員BI CHAO先生。計劃亦涵蓋部分外籍關鍵崗位員工。\n\n三、計劃主要安排\n1. 激勵計劃的制定與審議流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相關規章要求。\n2. 激勵對象的授予數量、授予日、授予價格、任職期限要求及歸屬條件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n3. 公司不存在向激勵對象提供貸款、擔保或其他財務資助的安排。\n4. 相關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將在股東大會召開前5日披露對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n\n四、影響與後續安排\n委員會認為,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助於完善公司激勵與約束機制,強化經營者與股東的利益共同體。公司將於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正式推進激勵計劃,相關激勵對象名單將於會前在公司內部公示不少於10天。\n\n公告披露日期為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