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對利時集團控股(股份代號:00526)及其六名前董事和一名前公司祕書採取了紀律處分行動。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裁定,該公司及相關個人違反了《上市規則》,未能確保及時、準確地披露內幕消息,並在若干公告中存在不準確或誤導性陳述。
此次紀律行動源於對該公司過往信息披露及合規情況的調查。港交所強調,維持市場誠信及保障投資者權益至關重要,所有上市發行人及其董事均須嚴格遵守《上市規則》。
根據相關規則,港交所已對涉事方作出公開譴責,並指令相關前董事完成有關監管及法律責任的培訓。港交所指出,董事在保障和促進市場誠信方面擔當重要角色,必須時刻以應有技能、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