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宏信(03360)發布董事局薪酬與提名委員會最新工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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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2026年8月,遠東宏信有限公司(03360)董事局審議並通過《董事局薪酬與提名委員會規則》,自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該規則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董事局決策功能,並確保薪酬及提名事項的透明度和合規性。

新規要點如下:

1. 組織架構 • 薪酬與提名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設立在董事局之下,主要成員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且成員不少於3名,其中至少包含1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 委員會主席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董事局委任。 • 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可連選連任。委員連續兩次無故缺席會議將被視為無法履職,董事局可作相應調整。 • 委員會可設立工作組,負責調研薪酬體系、董事局架構等日常事務。

2. 核心職權 • 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整體薪酬政策和架構向董事局提出建議,並確保程序正規且透明。 • 審議和批准管理層薪酬方案,建議執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含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補償安排)。 • 每年至少一次檢討董事局架構、人員數量及組成,並就董事局多元化、繼任計劃等向董事局提出建議。 • 負責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審閱第十七章項下的股份計劃事宜。 • 確保任何董事或其關聯方不得參與確定自身薪酬。

3. 會議規則 •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由主席召集並主持,需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獲過半數委員通過。 • 會議可邀請董事、首席財務官、首席信用官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 • 公司須為委員會履職提供充足資源;必要時可聘請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4. 信息披露與合規 • 委員會職權範圍將同步披露於香港聯交所及公司網站。 • 公司將在年報中披露董事薪酬政策及高管薪酬信息等。 • 規則與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如有衝突,將按後者修訂。

遠東宏信表示,通過完善薪酬與提名委員會治理架構和工作流程,有助於持續提升董事局整體效率及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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