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四川能投發展股份有限公司(01713,下稱「公司」)公告稱,公司已於同日(交易時段後)與四川能源金鼎產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鼎集團」)簽訂購電框架協議。根據協議,金鼎集團將促使宜賓張窩發電有限公司(下稱「宜賓張窩」)及水富泓力發電有限公司(下稱「水富泓力」)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向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供應電力。
協議約定的主要條款如下: 1. 供應電價(不含稅):張窩電站每千瓦時人民幣0.2549元;大魚孔電站每千瓦時人民幣0.31068元。對應含稅單價分別為每千瓦時人民幣0.288元及0.32元,後續將按四川省上網電價豐枯浮動政策及增值稅率調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2. 計劃上網電量:2027年為483,640千千瓦時,2028年為481,200千千瓦時,2029年為472,490千千瓦時;上述數據僅為預測,實際採購量將以公司用電需求及電站可供電量為準,並受年度上限限制。 3. 年度交易上限(含增值稅):2027年度約人民幣1.36億元(136,250千元),2028年度約人民幣1.36億元(135,510千元),2029年度約人民幣1.34億元(133,840千元),三年合計約人民幣4.06億元。 4. 結算方式:公司與宜賓張窩或水富泓力按月核對電量並完成電費結算。
公告顯示,金鼎集團通過認購中信證券發行的持有型不動產ABS產品34.03%份額,間接並表並實際控制宜賓張窩及水富泓力;金鼎集團系公司控股股東——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及四川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附屬公司,因而金鼎集團、宜賓張窩及水富泓力均屬公司之關聯人士。基於此,相關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所界定的持續關連交易。由於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交易需履行披露、通函、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等程序。
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將委聘獨立財務顧問就上述交易及年度上限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公司計劃於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通函,並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相關普通決議案;水電集團、四川能源發展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將放棄就該決議案投票。
公告同時披露,對於2024–2026年原購電框架協議,截至2024年、2025年及2026年8月31日的歷史交易金額分別為人民幣97,603千元、120,930千元及68,479千元。原協議將於2026年12月31日屆滿,新的購電框架協議旨在確保公司在2027–2029年期間持續獲得電力供應,並維持相對低於國有電網平均水平的購電成本。
公司表示,協議生效須滿足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以及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等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