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展控股(882)公佈,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力生製藥於2025年12月24日與興業銀行訂立第十二份興業銀行理財協議。根據協議,力生製藥以本金人民幣8,500萬元(約港幣9,340.6593萬元)認購一項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投資期限為182天,至2026年6月25日到期,預計年化收益率介乎1.20%至1.60%。
該款產品風險等級為R1(低風險),存款利息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公佈的金價掛鉤。力生製藥並無提前終止或贖回權,但興業銀行在遇不可抗力等情況時,有權提前終止存款。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該筆新認購事項單獨計算並不構成需予公佈交易。然而,考慮到力生製藥已向同一銀行購入且持有的其他理財產品,合併計算後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本次交易被界定為須予披露交易。天津發展控股指出,本次認購旨在合理利用力生製藥的閒置資金,並獲取較一般活期或定期存款更具吸引力的回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