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宏信(03360)公布《董事局審核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規則》 明確委員構成及職權邊界

公告速遞
08/05

遠東宏信(03360)近日發布《董事局審核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規則》,自董事局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文件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要求,對委員會的職能、組成及工作流程作出系統規定。以下為要點摘錄:

委員會定位 • 委員會向董事局負責,主要確保董事局在財務彙報、風險管理、內部監控及與核數師關係方面具備規範、透明的安排。

委員構成 • 委員會成員由公司非執行董事擔任,成員不少於3名,其中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1名需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財務管理專長。 • 委員會設主席1名,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 • 現任公司核數師事務所的前任合夥人在離任或不再享有相關財務利益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

主要職權 • 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向董事局提出建議,並負責監督外聘核數師的獨立性及核數程序的有效性。 • 監察財務報表、年度報告及賬目、半年度報告等文件的完整性,重點審閱會計政策變更、重大判斷、重大調整、持續經營假設及相關法規遵守情況。 • 每年至少與核數師會面2次。 • 檢討公司的財務監控、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制度,評估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彙報職能方面的資源、人員資歷和培訓安排。 • 每年召開不少於4次會議,必要時可由任何委員提出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通知需提前7個工作日發出,決議須獲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 負責研究公司年度預算、決算及預算執行報告,並處理董事局授權的其他事務。

運作機制 • 公司投資者關係部負責會前資料準備,並配合會務工作;會議記錄由正式委任的會議祕書(通常為公司祕書)整理並上報董事局。 • 委員會可在必要時聘請外部專家或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 委員會將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公開其職權範圍、角色及董事局授予的權力。

附則 • 如本規則與新頒佈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及《組織章程細則》出現衝突,將按最新規定及時修訂,並報董事局審議通過。 • 本規則由遠東宏信董事局負責解釋。

公告日期為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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