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15日,即將迎來首場參議院審議的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CLARITY) 突生變數 —— 長期跟蹤加密貨幣立法進程的美國記者Eleanor Terrett爆料表示,由於Coinbase突然反對CLARITY所引發的市場爭議,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已取消原定於美東時間1月15日10:00(北京時間今晚11:00)進行的CLARITY審議聽證會(markup),新的審議時間尚未確定。
Odaily 注:關於CLARITY的審議,此前參議院農業委員會(CFTC的主要監督委員會)也曾計劃在1月15日與參議院銀行委員會(SEC的主要監督委員會)同期進行審議,但隨後參議院農業委員會已先行將審議時間推遲至1月27日,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方面本仍在按照原時間表準備,但今晨臨近審議時卻又突然推遲。
CLARITY 簡介(熟悉可跳過)
上周,我們曾《加密後市最大變數,CLARITY 法案能否跑通參議院?》一文中詳細梳理了CLARITY的內容、意義及進度。
簡而言之,CLARITY 旨在明確區分數字資產的分類,並劃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管職責,進而為美國數字資產市場建立一個清晰、功能性的聯邦監管框架,解決長期以來監管模糊、執法不一的問題。
對於從業者而言,CLARITY的落地將意味着監管環境的實質性轉變,即未來將會有更可預期的合規路徑,市場參與者將能夠明確知道哪些活動、產品、交易屬於受監管範圍,從而減少長期監管不確定性,降低訴訟風險和監管摩擦,吸引更多的創新者和傳統金融機構入場。
對加密貨幣本身而言,CLARITY的落地預計可推動加密貨幣成為「更易被傳統資本配置的資產類別」,通過解決制度上的不確定性,讓那些使得原本無法入場的長期資本獲得合規的入場路徑,從而抬升整個市場的估值下限。
業界分歧嚴重
顯然,加密貨幣行業在CLARITY之上寄託了對未來監管環境的極大期望,但在臨近審議之際,業界各大代表公司卻表達了截然不同的態度。
今晨,加密貨幣立法遊說的重要力量Coinbase明確表態,將反對現版本的CLARITY法案。
Coinbase創始人Brian Armstrong發文表示,該法案在當前的文本下比現狀更糟,寧可沒有法案,也不要一部壞法案 —— 「該法案在 DeFi 和穩定幣收益方面存在重大問題,部分條款可能賦予政府無限制獲取個人金融記錄的權力,損害用戶隱私,並可能扼殺穩定幣獎勵機制。」
與之同時,a16z、Circle、Kraken、Ripple等其他多家業界代表公司卻表達了對現版本CLARITY的支持態度。
a16z的明星合夥人Chris Dixon(Web3敘事的主推者)就此解釋表示:「加密貨幣開發者需要明確的規則…… 從本質上講,這項法案就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它並不完美,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前還需要進行一些修改,但如果我們希望美國繼續保持全球構建加密貨幣未來的最佳地位,現在就是推進CLARITY的最佳時機。」
Kranken聯席CEO Arjun Sethi則解釋表示,圍繞市場結構進行立法本來就很複雜,摩擦註定會出現。遺留問題的存在並不意味着努力失敗了,而是意味着我們正在努力解決最艱難的工作……現在放棄只會鎖定不確定性,讓美國公司在模糊環境中運營,而世界其他地區卻在繼續前進。
現版本法案的缺陷到底在哪?
從上述各方的表態中可以看出,無論是堅決反對的Coinbase,還是暫時選擇了支持的a16z、Kraken,雙方在對待現版本的CLARITY的態度上是有相同點的,即都認同現版本法案不夠完美,存在一定缺陷 —— 區別只是在於,Coinbase選擇了更激進的抵制,直接將其定性為「壞法案」,而a16z、Kraken則選擇了更保守的舉措,在措辭上也使用了「不夠完美」、「遺留問題」等偏緩和的說法。
事實上,圍繞着CLARITY的分歧長期以來一直存在 —— 該法案去年7月17日跑通衆議院後,原計劃在去年年中接受參議院審議,但隨後卻被推至10月,之後又推到去年年底,再之後又被推遲到了2026年,最近看來又得繼續推遲……
我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過,圍繞着CLARITY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對DeFi監管、穩定幣收益以及特朗普家族的道德規範等問題上。
針對特朗普家族的道德規範問題,業界最活躍的律師之一、Variant 首席法務官Jake Chervinsky解釋表示,雖然許多民主黨人都已表態若不對此施以限制,將投票反對CLARITY,但由於道德問題並不屬於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監管範圍,審議聽證會無法討論該問題,所以這一分歧並非當下的爭議焦點。
Odaily 注:在未來參議院全體審議中,該問題一定會是民主黨議員的攻擊重點。
至於其他的核心分歧,Jake Chervinsky則將其拆解成為了五個更細的要點,具體如下。
要點一:穩定幣收益問題
去年通過的GENIUS法案曾禁止了生息型穩定幣,這是為了爭取銀行業支持所做的妥協,代價則是整類創新產品被扼殺。
但如今,銀行業依舊對該條款不滿,試圖在CLARITY中推翻重來。這是因為GENIUS雖規定穩定幣發行方不得向持有者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但未限制第三方去提供收益或獎勵,而當前的CLARITY第404條卻將第三方提供收益的行為也一併禁止。若現版本法案通過,持有穩定幣不得獲得任何收益或獎勵,僅可通過支付等行為獲取激勵。
Jake Chervinsky抨擊表示,限制穩定幣的收益或獎勵缺乏合理的政策依據,這隻會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美元國際地位以及美國國家安全。而銀行之所以強烈要求此項更改,是因為大型銀行每年可從支付和存款業務獲利超3600億美元的收益,而生息型穩定幣將直接威脅到這些利潤。
要點二:證券代幣化
去年,SEC主席Paul Atkins曾啓動了Project Crypto計劃,旨在通過將金融系統遷移到鏈上來對其進行升級,但CLARITY第505條似乎可通過剝奪其以公平方式對待加密資產的權力,阻止這一目標的實現。
Paul Atkins曾強調「創新豁免」,而第505條則規定,不能因為證券是在鏈上發行,就豁免或修改任何證券監管要求,也不能基於這一理由豁免任何人的註冊義務。
要點三:代幣發行
這也許CLARITY中最重要的部分,可為建設者提供一條清晰的路徑,使他們能夠在不擔心因發行「未註冊證券」而遭到SEC執法的情況下發行代幣。
CLARITY的第一編(Title 1)覆蓋了這一路徑,它很清晰,但並不簡單、也不便宜。第一編要求許多項目進行信息披露,從理論上看這是好事,但問題在於細節 —— 第一編包含了極其繁重、接近股權層級的披露要求,與上市公司並無太大區別 —— 包括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等。這套制度適用於成熟公司,但不適合初創企業。
這只是諸多細節之一。第一編還要求建設者必須為每一個代幣獲得SEC的批准;信息披露義務需在發行後長期持續;公募孖展上限為2億美元等等。
相比之下,創建者們還不如直接去海外發行或乾脆發行股票得了。
要點四:開發者保護
非託管軟件的開發者並非資金傳輸機構,根本不應承擔用戶KYC義務——這理應毫無爭議。
然而,CLARITY的第三編(Title 3)多次暗示監管機構可能將監控觸角伸向DeFi領域。這些條款必須刪除或修正。
要點五:機構通道
受監管金融機構始終因合規顧慮而不敢涉足DeFi。
CLARITY的第308條本希望解決這個問題,但卻在關鍵點上犯了錯 —— 它給機構施加了額外負擔,反而比現狀更容易把它們嚇離DeFi。
激進派與保守派
綜合上述Jake Chervinsky對現版本CLARITY法案中幾大核心問題的拆解,不難理解為何Coinbase、a16z、Kraken等都會一致認同 —— 這不是一部完美的法案。
面對一部藏有暗雷的法案,作為加密貨幣的行業代表,Coinbase與a16z、Kraken在根本利益上其實是一致的,但在爭取利益的路徑上卻存在着差異。
Coinbase選擇了更為激進的對抗姿態。其核心邏輯在於,若CLARITY帶着那些不利於行業的條款被通過,哪怕只是模糊表述,也可能在執法層面被無限放大,對創新形成長期抑制。至於後續的修法成本和政治阻力,反而可能遠高於繼續承受當前監管不確定性的代價。
a16z、Kraken、Circle等機構採取的則是更為保守、也更偏「現實主義」的策略。在他們看來,美國加密監管長期停滯的最大問題,並非「規則不夠好」,而是根本沒有規則CLARITY即便存在瑕疵,但至少提供了一個可被修訂、可被博弈、可被逐步完善的立法起點。一旦CLARITY正式落地,美國加密行業將首次擁有一個聯邦層面的統一框架,後續再圍繞具體條款進行修補,反而更具操作空間。
這裏並不存在簡單的是非對錯,雙方矛盾的核心其實在於是否應該在當前版本下繼續推進法案,以及應該為此付出多大的妥協成本。這裏也不存在什麼「行業內鬨」,雙方的統一訴求都是讓CLARITY變得更好,只是各自選擇了不同的博弈策略。
正如Jake Chervinsky所說:「不管好壞,這份文本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前都還會發生大量變化。希望它能往更好的方向演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