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鼎泰高科(01377)公告披露《廣東鼎泰高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根據該細則,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立戰略委員會,作為負責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及重大投資決策的專門機構。
戰略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長擔任。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半數以上獨立董事或全部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並經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在公司董事任職終止時自動終止其委員會職務。
主要職權包括: 1. 研究並向董事會提出公司長期發展規劃、經營目標及發展方針; 2. 就公司經營戰略(含產品、市場、營銷、研發、人才等)提出建議; 3. 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投資、孖展方案及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4. 檢查上述事項的實施情況; 5. 其他經董事會授權的職權。
委員會會議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須在召開前3日(不含召開當日)發出通知;緊急情況下可通過電話或口頭方式臨時通知,並由主任委員在會上說明。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議案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委員會形成的決議和提案將提交董事會審議。
本細則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披露戰略委員會年度工作、會議召開及決議情況。
公告同時明確,戰略委員會日常運作費用由公司承擔,委員會委員對在履職過程中獲悉的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若委員連續兩次未出席會議,董事會可罷免其委員職務。
公司表示,本次制定並通過工作細則,旨在進一步完善投資決策程序,增強決策科學性,以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並保障長期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