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萊特玻璃(06865)8月28日在港交所發布海外監管公告稱,公司已為控股子公司PT FLATSOLAR ENERGY INDONESIA(下稱「印尼光能」)向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牽頭的銀團申請的長期固定資產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合同編號為「(2026)進出銀(浙信保):字第2-007」。\n\n根據公告,銀團貸款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4.6億元,期限不超過8年。銀團成員包括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行及代理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達分行。\n\n擔保具體條款如下:\n1.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n2. 擔保金額:最高債權金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14.6億元;\n3. 擔保期間: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孖展文件項下全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n4. 擔保範圍: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手續費等全部債務及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產生的費用;\n5. 本次擔保無反擔保安排。\n\n公司表示,該擔保事項系落實2025年年度股東會於2026年5月12日批准的「2026年度綜合授信額度及擔保」授權方案的具體執行,無需另行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此前股東會已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合計申請不超過280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並在額度內可為彼此提供相應擔保。\n\n截至公告披露日,福萊特玻璃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17,509,150.3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7.77%。其中,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擔保餘額為131.83億元(本次擔保前),約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8.55%;控股子公司之間的擔保餘額為28.67億元,約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2.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對外擔保逾期情況。\n\n福萊特玻璃稱,印尼光能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為95%,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資產總額2.6781億元,資產淨額2.6748億元,不存在失信被執行人情形。公司認為本次擔保系支持子公司項目建設所需,風險可控,不會對上市公司日常運營和股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