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737/80737)公告顯示,旗下非全資附屬公司深圳市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沿江公司」)於2026年1月30日和2月24日分別認購了兩筆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產品,分別為人民幣200百萬元和420百萬元,資金均來自內部資源。
此次認購的結構性存款產品A和B由同一家銀行發行,期限分別為93天及92天,預期年化收益率區間分別為0.80%–2.35%和0.80%–2.16%。兩筆產品的認購時間相隔不足12個月,依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22條及14.23(1)條的規定,需要合併計算為一項交易。
由於結構性存款產品B獨立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以及兩筆產品合併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均超過5%但低於25%,該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所要求的通知及公告規定,但豁免股東批准程序。結構性存款產品A單獨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並不構成須予披露交易。
公告指出,此次認購能夠合理利用閒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並有助於提升整體收益,符合公司資金安全及回報需求的核心目標。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高速公路相關業務,未來將進一步聚焦大灣區內的基建及相關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