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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說宣派每股5.5港元特別股息,股東批准日期2026年6月18日。派息日等細節有待公布。這是已宣派但有待股東大會批准,並且細節待定的情況嗎?注意公告標題是「2025年度的特別股息(第11項補充普通決議案)」,而公告狀態是新公告。股息信息中說「宣派股息 每股5.5 HKD」,同時有「股東批准日期 2026年6月18日」。所以實際上是建議派發特別股息,待股東大會批准。因此標題應該用「寶業集團建議派發特別股息每股5.5港元,待股東大會批准」。但公告說「宣派股息」,謹慎起見,應該是建議。參考角色設定中的標題格式:「- 建議派息待股東大會批准:"{公司}建議派發{股息類型}股息每股{金額},待股東大會批准"」。這裏股息類型是特別股息。那麼標題為「寶業集團建議派發特別股息每股5.5港元,待股東大會批准」。
關鍵信息:股票代碼02355,寶業集團。正文需要包含公司名稱(02355),股息類型特別股息,每股5.5港元,股東批准日期2026年6月18日,其他日期如除淨日、登記日、派息日均有待公布。預扣稅信息有待公布。也需提及待股東大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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