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圖投資有限公司與長虹佳華控股有限公司(3991)聯合發布最新公告,提供關於根據百慕達1981年公司法第99條以計劃安排方式私有化長虹佳華控股的每月進展。此前多份公告顯示,該私有化建議包括建議撤銷長虹佳華控股的上市地位,需滿足若干不可豁免先決條件後方可作實。
根據公告,私有化建議自2025年9月22日發布首份規則3.5公告起,已陸續通過多項審批流程。要約人已向綿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四川省商務廳等遞交必要申請,並在2025年12月24日的公告中披露已獲得綿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公告指出,截至2026年2月24日,其他先決條件尚未達成,要約人將繼續推進相關審批流程。
公告同時重申,相關手續的完成與否將影響私有化方案及計劃能否在最後截止日期或之前正式落地。公告提醒普通股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普通股時應謹慎行事,如需諮詢可聯繫其證券交易商或其他專業顧問。公告亦強調,上述建議若未能於先決條件全部滿足或豁免(如適用)後完成,則私有化方案及計劃可能無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