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表示,Google應放寬其管理在線廣告競價的相關規則,並任命一名內部反壟斷合規監督員,但沒有要求這家Alphabet旗下公司拆分其廣告技術壟斷業務。
美國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市聯邦地區法官Leonie Brinkema周三公布了一份長達106頁的裁決,對相關問題作出了評估。
就在兩周前,她曾駁回美國司法部要求Google拆分其互聯網廣告業務的主張。
Brinkema表示,Google應該改變部分商業做法。此前,她已於2025年4月認定,Google在部分在線廣告技術領域維持着非法壟斷地位。
Brinkema在裁決中寫道,這些補救措施「足以有效地向競爭開放那些因Google的違法行為而受到損害的廣告技術市場,並防止Google在這些市場恢復反競爭行為。」
第二名法官拒絕要求Google拆分業務
Google周三表示,公司不同意Brinkema針對其Google Ad Manager發布工具所作出的責任認定,並計劃提出上訴。
Google同時堅持認為,如果強制出售相關業務,將會讓小型企業更難接觸到消費者。
廣告業務約佔Alphabet去年4080億美元營收的73%。
根據這名法官的裁決,全球數字廣告年度支出預計將從2023年的4240億美元增長至明年的6050億美元。
此次裁決使Google免於拆分其互聯網帝國的另一部分業務。與此同時,這家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的公司正在加速發展人工智能業務,並與Anthropic、OpenAI等競爭對手展開競爭。
去年9月,另一名法官曾要求Google在在線搜索市場向競爭對手開放競爭,但拒絕要求Google出售被廣泛使用的Chrome瀏覽器。
Alphabet目前的市值已經超過4.1萬億美元。
六年期限
美國政府此前希望Google出售AdX。
在AdX平台上,當用戶加載網站時,廣告會立即進行競價,而出版商需要支付20%的費用來出售廣告。
美國政府認為,不能相信Google能夠公平運營這一業務。
但Brinkema拒絕了這一補救措施。
她表示,如果允許其他出版商廣告服務器訪問AdX的實時競價信息,就可以恢復「急需的」競爭。
不過,法官接受了部分提議,包括禁止Google要求那些使用其廣告服務器的網站必須同時使用AdX。
Google還必須停止一些出版商長期以來所抱怨的做法。這些做法被認為使出版商被鎖定在Google的廣告技術工具體系之中。
Brinkema同時表示,鑑於Google反壟斷違規行為的「嚴重性」,任命一名監督員是有必要的。
不過,這名監督員所擁有的監督權限將低於美國政府此前要求的程度。
相關改革措施必須持續實施六年,而不是美國司法部以及同樣對Google提起訴訟的多個州政府所要求的15年。
在公布最終裁決結果後,Brinkema給予雙方14天時間,以申請對其書面裁決中涉及機密的信息進行刪減。
雙方還擁有30天時間,提交一份擬議中的最終判決書,其中需要反映法官要求實施的相關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