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聯易融科技集團(09959.HK)8月24日公告,旗下關聯並表實體深圳前海環融聯易信息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已於2026年8月24日(交易時段後)與騰訊雲計算(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騰訊雲」)訂立新的《雲服務協議》。
根據協議,騰訊雲將自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向包括聯易融科技集團在內的「涵蓋實體」提供雲服務及其他相關技術服務;服務期滿後可經雙方協商續期。涵蓋實體將按既定定價機制向騰訊雲支付服務費。
定價機制方面,騰訊雲的標準服務費以其預設的公開費率為基礎,並與向其他第三方提供的費率相若。涵蓋實體可就具體服務類別在公開費率基礎上協商折扣,從而確定實際支付金額。服務費可選擇預付或按月結算,確認賬單後須於15日內支付。
歷史交易數據顯示,聯易融科技集團在過往雲服務協議及現有協議項下,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別向騰訊雲支付服務費約5.4百萬元和4.4百萬元;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七個月內已支付約2.0百萬元,未超過2026年度6.0百萬元的年度上限。
在新協議下,雙方設定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額年度上限為7.5百萬元。該上限主要基於歷史交易金額、本集團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帶來的雲服務使用增長預期,以及為新業務佈局預留的緩衝空間。
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4A章規定,由於騰訊雲為本公司主要股東騰訊控股有限公司的關聯並表實體,本次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相關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需履行披露、公告及年度審核要求,毋須獨立股東批准。
公司表示,與騰訊雲合作可利用其雲計算基礎設施提升集團雲端應用及技術實力,較自行建設技術架構更具成本效益。全體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雲服務協議的條款及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公告同時披露,因在騰訊任職,非執行董事林海峯先生已就本事項的董事會決議案迴避表決。集團亦已制定包括財務、內控、法律及外部審計在內的多項措施,確保交易價格及流程符合上市規則及內部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