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874.HK,簡稱「白雲山」)7月9日公告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當日審議通過《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委員會實施細則》,自通過之日起生效,適用於公司及其直接或間接投資的全資、控股、實際控制企業及其分支機構。
根據細則,戰略發展與投資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主任由公司董事長擔任。委員任期3年,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負責決策前期準備及執行相關決議。
職權方面,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並提出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建議;審議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目標;並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投資項目進行審查、審批及管理。
細則明確了委員會的具體授權金額上限: 1. 直接股權投資——單項金額(含債務及費用)達到8億元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的公司本部主業內股權投資,可由委員會審核、批准。 2. 子公司主業內股權投資——單項金額達到上一年度該子公司經審計合併淨資產10%或8億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亦由委員會負責。 3. 主業外股權投資——單項金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的事項,由委員會審核、批准。 4. 基金類投資——公司實際控制的基金單項金額達1億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可由委員會決定。 5. 固定資產投資——公司本部單項金額達1億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分/子公司單項金額達到上一年度該分/子公司經審計合併淨資產10%或8億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均在委員會權限範圍內。 6. 科研類投資——單項金額達3億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由委員會行使審批權。 7. 其他交易——除上述類型外,單項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下的對外投資、資產交易及重要合同事項等,由委員會審核、批准。 8. 原輔料期貨交易——單筆交易金額3,000萬元至1億元或6個月累計交易金額3,000萬元至1億元的期貨交易,限定在未來六個月生產所需用量以內。 9. 理財產品——佔用資金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且單項及年度累計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3%以內的購買計劃,可由委員會決定。
會議機制上,委員會會議須至少有三分之二委員出席方可召開,決議需獲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涉及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委員需迴避表決,相關決議須由非關聯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將由董事會祕書室保存不少於十年。
公司表示,委員會在行使授權時將嚴格遵守《公司法》、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監管要求;對於需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仍將按規定履行相應程序。該實施細則如與後續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不符,將按最新規定進行修訂並報董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