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網站平台向用戶提供充值打賞服務,設定排行榜排名,設計互動玩法,應制定明確規則,並以直接、簡潔方式公開,不得采取多次跳轉、冗長條款等方式影響用戶知曉。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如有違規記錄,應在處置期滿3個月後,再予以開通。網絡直播賬號被禁言的,應同步暫停其打賞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未經用戶同意,網站平台不得公開展示用戶充值打賞、購買禮物等消費統計數據。不得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或對用戶進行排名。
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網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網信辦: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打賞管理,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推動網站平台合規健康運營,切實維護網民合法權益,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明示打賞規則。網站平台向用戶提供充值打賞服務,設定排行榜排名,設計互動玩法,應制定明確規則,並以直接、簡潔方式公開,不得采取多次跳轉、冗長條款等方式影響用戶知曉。
2.規範打賞營利權限開通。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如有違規記錄,應在處置期滿3個月後,再予以開通。網絡直播賬號被禁言的,應同步暫停其打賞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3.提供打賞限額功能。用戶首次進行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定服務,允許用戶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用戶放棄限額設定或修改其設定的限額,網站平台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
4.提供打賞提醒功能。網站平台應合理設定用戶打賞提醒觸發條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將相關功能默認為開啓狀態,並允許用戶自行修改相關設定。用戶關閉提醒功能的,網站平台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
5.規範打賞金額排名。未經用戶同意,網站平台不得公開展示用戶充值打賞、購買禮物等消費統計數據。不得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或對用戶進行排名。
6.規範打賞互動。網站平台應加強打賞互動審核,不得含有違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過打賞返現、自我打賞等方式誘導用戶打賞,不得為打賞用戶設定特殊保護權限,避免干擾網絡直播生態。
7.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網站平台不得向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向八周歲至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徵得其監護人同意。向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徵得其監護人同意或覈驗其收入證明材料。對發現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應進行必要的核驗,確係未成年人打賞的,應立即採取處置措施。
8.建立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網站平台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序良俗要求,建立並定期更新網絡直播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在賬號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前,將負面清單告知賬號註冊主體,並在社區規則、用戶協議等平台管理制度中明確對負面清單行為的約束處置措施。
9.加強異常打賞識別處置。網站平台應密切關注用戶異常打賞行為,並採取適當方式向用戶確認。要依法依規留存打賞記錄,及時將涉嫌違法犯罪線索通報有關部門。
10.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網站平台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及時受理處置網絡直播打賞相關投訴和糾紛。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妥善處置未成年人打賞的退款糾紛。
11.加大處置和曝光力度。網站平台應建立健全網絡直播打賞常態化治理機制,持續打擊治理違規打賞行為,通過發布治理公告、站內公開信等方式,定期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警示網絡主播加強自律,引導用戶理性消費。
各地網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屬地網站平台履行主體責任,明確相關責任人,對照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加強網絡直播打賞管理,優化完善直播打賞功能,堅決遏制網絡直播打賞亂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答記者問
近日,中央網信辦祕書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央網信辦網絡綜合治理局有關負責人就《通知》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打賞是網絡直播的主要營利方式之一。近年來,隨着網絡直播行業發展,一些直播賬號運營主體通過低俗「擦邊」、虛假人設等方式誘導甚至誘騙打賞等問題突出,人民群衆反映強烈,與此同時,部分平台打賞功能和玩法設定不規範,管理標準和尺度不一,打賞亂象難以有效遏制。因此,有必要及時出台管理政策,對直播打賞進行系統規範,明確監管要求,統一標準尺度,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問:《通知》制定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通知》起草時重點把握三個方面:一是注重政策銜接,嚴格對標相關法律法規,系統梳理關於直播打賞的政策文件,確保《通知》內容符合上位法規定,並與現行政策要求相協調。二是注重問題導向,聚焦誘導未成年人打賞、刺激用戶非理性打賞等突出問題,提出針對性管理要求,做到「靶向」治理。三是注重務實管用,充分徵求並吸收地方網信部門和相關網站平台意見,並深入總結固化去年開展的「清朗·整治網絡直播打賞亂象」專項行動經驗,使《通知》內容符合管理實際、能夠有效落地。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通知》着眼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對直播打賞的規則制定、功能設定、權限開通、賬號管理、舉報受理等作出明確規定。一是要求制定並明示打賞規則。二是明確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需要滿足的條件。三是要求為用戶提供打賞限額和打賞提醒功能。四是規範打賞金額排名和打賞互動。五是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六是建立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加強異常打賞識別,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加大打賞違規行為處置和曝光力度。
問:關於打賞限額問題,《通知》有哪些要求?
答: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打賞限額問題,《通知》倡導理性消費,考慮到每個用戶實際情況和消費需求不同,沒有「一刀切」的對打賞限額進行限制,而是尊重用戶消費意願,要求網站平台為用戶提供打賞限額和打賞提醒功能,允許用戶自行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以及設定打賞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權益。
問:《通知》針對打賞功能玩法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以打賞額度為依據對網絡主播和用戶進行排名,是刺激用戶非理性打賞的重要因素。《通知》對用戶消費統計數據展示,以及涉及打賞額度的網絡主播排名和用戶排名提出明確要求,遏制非理性消費和誘導打賞行為。同時,《通知》要求網站平台加強打賞互動審核,杜絕誘導、刺激非理性消費的場景設計,引導網絡主播從「求打賞」「要禮物」轉向「比內容」「拼才藝」,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直播生態。
問:針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通知》提出了哪些新的舉措?
答:未成年人打賞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通知》對標《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第四十四條,以及《民法典》關於未成年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相關界定,結合網站平台管理實際,對網站平台向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做出了分類規定,進一步推動網站平台完善防控體系,提升未成年人保護效能。同時,針對涉未成年人打賞退款問題,要求網站平台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妥善處置相關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