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3606)依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反舞弊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訂)》,並同步刊登海外監管公告,向投資者通報公司最新內部控制與治理要求。
本次修訂的反舞弊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 覆蓋範圍:適用於公司及其直接或間接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 2. 工作重點:圍繞未經授權侵佔或挪用公司資產、財務信息虛假記載、管理層濫用職權及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等十二類行為開展防控。 3. 組織架構:董事局領導反舞弊工作,審計委員會為主要負責機構,審計部為常設機構;各部門、子公司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4. 舉報渠道:公司設立舉報電話(86-591-85363456)、舉報郵箱(GM@FUYAOGROUP.COM)及企業微信「廉潔福耀」,並承諾對實名或匿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禁止任何形式的打擊報復。 5. 調查與處罰:審計部負責受理和調查舞弊舉報,必要時可聯合外部專家成立特別調查小組。經查實的舞弊行為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給予經濟或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 文化建設:公司將誠信合規教育納入員工培訓體系,要求管理層以身作則,並定期進行舞弊風險評估與內部控制完善。
公司表示,本制度自董事局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原《反舞弊管理制度》同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