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龍錦秀國際有限公司(08481)7月29日公告稱,就其擬通過公開招標收購中國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土地使用權的主要交易事項,公司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再度豁免嚴格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9.41(a)條有關通函寄發時限的規定,並已獲港交所批准。根據豁免條款,公司須在2026年8月14日或之前寄發有關該土地收購詳情及其他信息的通函。此前,公司曾於2026年5月26日及6月22日兩度發布延遲寄發通函公告,並承諾最遲於2026年7月31日寄發。本次豁免僅適用於此次情況,港交所可在公司情況有變時撤回或變更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