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油砂有限公司(02012,香港聯交所,以下簡稱「公司」)8月31日公告稱,公司已與認購人簽署第二份補充協議,將根據特定授權向關連人士發行可換股債券以償還債務的最後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8月31日延長至2027年2月28日(或公司與認購人同意的較後日期)。
公司表示,延長原因在於可換股債券的認購及發行仍需額外時間以滿足認購協議中的若干先決條件。除完成日期調整外,認購協議的其他條款及條件維持不變且繼續有效。
這是公司繼2025年11月16日、2026年1月6日、1月30日、2月13日、2月27日、3月20日、4月30日、5月29日、6月30日及7月31日等多次公告後,再次就該筆可換股債券發行進展發布最新信息。
公司董事會由執行主席孫國平先生領導。公告日期為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