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00604)公告稱,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簽訂孖展函件,獲批一筆最高限額為4億元、期限最長三年的定期貸款。
根據孖展函件,若出現以下任何情形將構成違約事件: 1. 未經銀行事先書面同意,深業(集團)有限公司(「深業」)不再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至少35%; 2. 深業不再為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或不再控制公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深業至少51%權益。
一旦發生上述違約事件,銀行可終止其在孖展函件項下的承擔,且孖展項下所有未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將立即到期應付。
同日,公司與原於2024年2月6日公告的3億元定期貸款孖展的相關銀行簽署補充函件。補充條款新增違約觸發條件:在原三年期孖展存續期間,任何直接或間接股東向公司及集團成員公司提供的全部股東貸款本金總額(包括日後轉股金額)若低於140億元,將構成違約。若違約發生,銀行同樣有權終止責任並要求立即償還全部未清貸款、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
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日期: 1. 深業直接持有深圳控股已發行股本約62.33%,連同其全資附屬公司持股合計約63.19%; 2. 深圳市人民政府間接持有深業100%權益; 3. 股東向公司及其集團成員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本金總額不少於140億元。
深圳控股表示,將按照上市規則第13.21條要求,在今後的中期及年度報告中持續披露相關孖展條款的履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