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中國飛鶴有限公司(06186)公告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於2026年9月8日就Home Control International Limited(01747)及其相關前任董事(包括中國飛鶴非執行董事高煜)發布紀律行動聲明,對其作出公開譴責。
公告顯示,上市委員會裁定,高煜等相關董事違反上市規則第3.08及3.09B條,就以下事項未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及勤勉行事,以保障Home Control的資產及利益: 1. 與AMTD Wealth Management Solutions Group Limited訂立託管服務函件,委任該公司為Home Control現金及證券賬戶內資產的託管人; 2. 就Home Control認購一項投資產品簽署認購函件,並未盡力促使Home Control遵守上市規則。
根據紀律決定,高煜須完成20小時有關監管及法律議題與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i) 董事職責; (ii) 企業管治守則; (iii) 上市規則第2.13條及第十四章的規定。
中國飛鶴董事會(高煜除外)在審閱背景情況及上述聲明後認為: (i) 聲明未指出高煜不適合擔任香港上市公司董事; (ii) 該事件未涉及高煜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iii) 高煜已確認將遵守培訓要求; (iv) 依據目前可得信息,事件與本集團及本公司其他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事務無關,亦不會對本集團的業務經營造成影響。
除本次披露外,公告稱並無其他需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或第13.51B(2)條披露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