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資本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持續經營業務收入2.38億元(二零一四年度:2.25億元),主要來自建築設備銷售、銷售備件及相關服務。相應成本1.06億元,使得毛利為1.31億元(二零一四年度:1.35億元)。期內銷售及分銷開支約274萬元,行政開支約5,489.70萬元,其他營運開支約6,005.30萬元及財務費用約1,144.60萬元。除所得稅前溢利約865.60萬元,扣除所得稅開支約185.60萬元後,持續經營業務年內溢利為680萬元(二零一四年度:588萬元)。由於本年度無已終止經營業務虧損,年內合併溢利亦為680萬元,而上年度因已終止經營業務錄得淨虧損1.13億元。
本年度外幣換算產生匯兌收益約392.10萬元,使本公司擁有人應占全面收入總額增至約1,072.10萬元;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為0.64港仙(上年度:0.55港仙)。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流動資產合計3.84億元,包括2.12億元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及1.71億元的使用權資產;流動資產合計約1.01億元,其中貿易應收款約6,617.40萬元,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599.60萬元。流動負債合計3.58億元,導致淨流動負債約2.57億元;非流動負債約8,830.10萬元。總資產扣除流動負債後為1.27億元,權益總額約3,851.30萬元。
期末負債總額1.82億元,較二零一四年度的2.11億元有所下降;同期權益由約2,779.20萬元上升至3,851.30萬元,負債對權益比率從7.6下降至4.7。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由上年度的約1,436.80萬元降至599.60萬元。財務費用在本年度達約1,144.60萬元,較上年度佔比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