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百度集團-SW(09888)董事會通過並採納經修訂及重列的《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該文件自公司取得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要上市地位當日生效。新的職權範圍將全面取代生效時間之前的所有舊版本。
修訂後的條款明確: 1. 目的——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公司會計及財務報告流程,以及財務報表的審計工作。 2. 組成——委員會成員不少於3名非執行董事,其中大部分須為獨立董事;主席須由董事會指定的獨立董事擔任。 3. 專業要求——委員會至少應有1名成員符合美國證交會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定義的「審計委員會財務專家」,並至少有1名成員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0(2)條所規定的專業資格或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 4. 會議——每年與獨立核數師至少召開2次會議;每年至少1次在無執行董事出席情況下,與獨立核數師及內部審計部門單獨會面。 5. 權責——委員會直接負責委任、續聘及罷免獨立核數師,審批其酬金;監督財務報表(包括20-F年報、年報及賬目、中期報告和如需披露的季度報告)的真實性與完整性,重點關注會計政策變動、重大判斷及審計調整等事項。 6. 內部控制——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控制、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體系,並在20-F年報刊發前審閱管理層就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年度評估報告。 7. 其他——委員會須持續審閱所有關聯方交易,並建立保密舉報機制處理與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相關的不當行為投訴。
董事會有權無須說明理由罷免任何審計委員會成員;審計委員會可在適用範圍內將部分或全部職權轉授其下屬小組委員會。
公司表示,審計委員會將至少每年自我評估,並對職權範圍進行審閱及重新評估,必要時向董事會提出修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