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W(01810.HK)8月18日公告稱,公司管理層進行人事調整:劉灝先生和蘇嘉敏女士已於2026年8月18日辭任聯席公司祕書職務。蘇嘉敏女士同時辭去公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職務。兩位離任高管均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也無其他需提請股東及聯交所注意的事宜。
同日起,公司任命高原女士為聯席公司祕書;卓佳專業商務有限公司陳曉琳女士被聘為另一名聯席公司祕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公告顯示,高原女士現任小米集團投資者關係總監,曾在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任職,並擁有超過十年的資本市場及企業管治經驗;陳曉琳女士有逾10年公司祕書從業經驗,系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士。
由於高原女士目前尚未具備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公司祕書正式資格,小米集團已獲港交所批准,自2026年8月18日起三年內豁免其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的要求。豁免條件包括高原女士須在豁免期內接受已具備相應資格的陳曉琳女士協助;若公司期間出現嚴重違規,豁免可被撤銷。公司需在豁免期結束前向聯交所證明高原女士已具備履行相關職責的能力,以免再次申請豁免。
董事會對離任高管的貢獻表示感謝,並對新任命的高原女士和陳曉琳女士的加入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