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珞石(山東)機器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3752,簡稱「珞石機器人」)公布《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H股適用)》,為公司擬發行的H股經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掛牌上市後生效。
公告要點如下:
1. 設立背景 為提供董事會決策依據、強化對經理層的監督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等制定本職權範圍,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公司不設監事會或監事,相關職權由審計委員會行使。
2. 組織架構 • 委員人數:3名董事組成。 • 成員要求:不得為執行董事,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須過半數;至少1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須為專業會計人士。 • 主席:由具備專業會計資格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委員會選舉產生。 • 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可連任。如委員不再擔任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按規定補選。
3. 主要職權 • 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工作,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並批准其薪酬及聘用條款。 • 監督及評估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內外部審計協調。 • 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重點關注會計政策變更、重大會計估計、重大差錯更正以及持續經營假設等事項。 • 監督及評估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每半年督導內部審計或財務部門進行檢查並提交報告。 • 履行《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規行為可提出罷免建議。 • 向董事會報告工作並披露年度履職情況;董事會未採納其意見時,公司須披露並說明理由。
4. 會議機制 • 召開頻次:至少每季度一次;兩名及以上委員提議或主席認為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 召開條件: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需過半數通過。 • 表決方式:舉手、記名或通訊方式。涉及委員本人的議題時當事人需迴避。 • 會議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10年。
5. 生效時間 該《職權範圍》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實施,原《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屆時自動失效。
公司表示,將在香港聯交所及公司官網公開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並確保員工可通過內部渠道匿名反映財務彙報、內部控制等方面的不當行為,同時保證對有關事項進行獨立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