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能(集團)有限公司(00131)9月22日披露,黃俊碩先生因「工作繁重及時間限制,以及其他個人事務」已於2026年9月22日起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黃先生確認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且無其他需提請股東注意的事項。
受其辭任影響,公司出現以下不符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的情況: 1. 公司現時並無任何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上市規則》第3.10(2)條規定的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及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2. 審核委員會成員人數降至不足《上市規則》第3.21條所要求的最少三名; 3. 薪酬委員會成員已不再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不符合《上市規則》第3.25條規定。
董事會表示,將盡最大努力物色並委任新的審核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並將在適當時候另行公告相關任命。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趙世曾博士(主席)、趙式芝博士(副主席)、趙式浩先生及何秀芬女士;非執行董事李鼎堯先生及林家威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孫大豪先生、李頌熹先生及陳穎欣(Joephy Chan)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