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天津建設發展集團股份公司(02515,下稱「天津建發」)披露《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進一步明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覈與薪酬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薪酬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審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並制定考覈標準並進行考覈,對董事會負責。細則要點如下:
1. 組成與任期 - 薪酬委員會由3名以上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半數以上。 - 設主席1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 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可連選連任。
2. 主要職責 - 研究及審查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 就整體薪酬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考慮《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C1及第十七章相關要求,確保任何股權激勵符合規定; - 審查並批准管理層薪酬建議,或向董事會提出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建議; - 對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年度績效考評; - 會議通過議案及表決結果須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報告。
3. 會議規則 - 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主席需提前7天通知全體委員,如情況緊急可隨時以口頭方式通知。 - 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 委員對涉及本人利益的議題需迴避表決;迴避導致無法形成有效審議意見的,由董事會直接審議。
4. 資源與配合 - 公司應向薪酬委員會提供充足資源以履行職責,相關部門須積極配合併提供信息; - 薪酬委員會可在必要時聘請獨立中介機構,費用由公司承擔。
天津建發表示,細則經董事會審議批准後即生效實施,未來如與法律法規、上市規則或《公司章程》相牴觸,將按相關規定修訂並再次提交董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