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3606)在香港聯交所刊發海外監管公告,披露其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社會責任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訂)》(下稱《制度》)。
《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法規為依據,並結合公司實際,對公司在經濟、社會及環境領域的責任作出系統性要求。主要內容包括:
1. 股東與債權人權益 •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平對待所有股東; • 保障股東信息獲取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在經營決策中兼顧債權人利益,依法向債權人通報相關重大信息。
2. 職工權益 • 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規; • 建立薪酬體系、激勵機制及職業培訓制度; • 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和歧視行為。
3. 安全生產 •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操作規範和應急預案; • 設立安全管理部門與監督機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 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要求及時報告並啓動應急預案。
4. 供應商、客戶與消費者 • 堅持誠實守信,保障商品與服務安全; • 杜絕商業賄賂,保護知識產權和信息安全; • 建立投訴處理和售後服務機制。
5. 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 融入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 • 建立環保管理體系,實施資源節約與污染防治措施; • 重大環境事件及重點排污信息須及時披露。
6. 信息披露與科學倫理 • 公司將於年度報告披露時同步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或ESG報告; • 董事局需對相關報告進行單獨審議; • 強調遵守科學倫理,避免開發或使用危害環境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
《制度》自董事局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同時原《社會責任制度》自動失效。公告稱,福耀玻璃董事長曹暉代表董事局發布本次公告。
本次修訂旨在推動公司在經濟效益與社會價值之間保持平衡,進一步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並強化合規治理與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