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大衆金融控股有限公司(00626)在港交所披露更新後的《提名及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明確委員會宗旨、組成、職權及運作安排,為董事會治理結構及薪酬管理提供最新指引。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1. 職能定位 • 每年至少一次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並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 • 物色並建議董事、行政總裁及高層管理人員候選人;提出繼任計劃及相關提名政策。 • 通過年度自我評估,審視董事會及管理層效率與有效性。 • 檢討並向董事會建議薪酬政策及架構,建立透明、規範的薪酬制定程序。
2. 組織架構 • 委員會由不少於3名非執行董事組成,且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 主席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 會議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半數委員且至少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 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 • 委員會祕書由公司祕書或大眾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團人力資源部主管,或其指定代表擔任。
3. 權限與程序 • 獲授權就職權範圍內事項進行調查,並可向任何僱員索取資料。 • 可在必要時尋求法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並可邀請具備相關經驗及專業知識人士列席,費用由公司承擔。 • 確保董事及高管薪酬與公司風險策略、企業價值及長期利益保持一致,且無董事或其關聯人士參與決定其自身薪酬。
4. 信息披露與評估 • 每年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董事會技能表、董事提名政策、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員工多元化政策。 • 制定並披露確保董事會可獲取獨立觀點的機制,並對其實施效果進行年度檢討。 • 委員會將定期評估全體董事及高管的表現,並就薪酬、晉升、補償及解聘安排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5. 文件更新 • 本職權範圍由公司祕書部及人力資源部每年至少檢討一次,任何修訂須經委員會審閱並提交董事會批准。
大衆金融控股表示,上述修訂旨在進一步優化董事會治理結構,完善薪酬及提名機制,確保決策透明、有序及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