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海運(02510)公布,旗下買方實體分別於2025年11月19日及2026年3月20日,與福建省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廈門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兩份造船合同,合計建造6艘2,900 TEU新造集裝箱船,總對價為2.529億美元(摺合約19.73億港元),單船造價均為4,215萬美元。
本次交易由於與同一賣方在12個月內簽署且合併計算後的相關百分比率介乎5%至25%,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4章,被界定為須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及申報義務。
— 訂單結構 1. 2025年造船合同:建造2艘2,900 TEU集裝箱船,合同總價8,430萬美元(約6.58億港元),預計2028年6月至8月交付。 2. 2026年造船合同:建造4艘2,900 TEU集裝箱船,合同總價1.686億美元(約13.15億港元),預計2029年5月交付。
— 付款安排 每艘船款分六期支付,前五期各為421.5萬美元,第六期為21,075萬美元,並可在交付時作相應調整;賣方銀行需向德翔海運提供不可撤銷退款保函。資金將以公司內部資源及/或銀行貸款撥付。
— 戰略意義 德翔海運表示,引入6艘新船將擴大自有船隊規模與運力,優化自有與租賃船舶的組合,有助於降低長期運營成本,並提升在亞太地區航線的服務頻次及市場競爭力。新造船採用現代化設計,預期在節能減排方面具備優勢,可協助公司應對日益嚴格的環保法規。
— 賣方背景 福建馬尾與廈門船舶均隸屬於福建省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後者為受福建省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兩家船廠在船舶建造及海工裝備領域擁有長期經驗。德翔海運董事會確認,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公告顯示,德翔海運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兩份造船合同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