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4月1日公告,公司已委任芒果金融有限公司為獨立財務顧問,就擬透過開曼群島公司法第86條(2026年修訂版)協議安排方式實施的私有化計劃及購股權建議,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該項委任已獲獨立董事委員會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2.1條批准。\n\n此前,名堡企業有限公司與中國儲能科技發展曾於3月30日發布聯合公告,提出上述私有化及購股權安排。根據公告,芒果金融持有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孖展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具備相關專業資格。\n\n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的意見函件,以及獨立董事委員會就私有化及購股權建議的最終推薦,將載於稍後寄發予股東的計劃文件內,相關文件將按《收購守則》、大法院規則及其他適用法規發出。\n\n公司再次提醒股東、購股權持有人及潛在投資者,相關建議須符合或獲豁免全部先決條件方可生效,存在不確定性。各方在買賣公司證券時應保持審慎,並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