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2025年7月7日起施行,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重點監控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等異常交易行爲。機構投資者應當對程序化交易進行全程管理,建立健全合規風控制度和交易監控系統,有關責任人員應當對交易合規性進行審查、監督和檢查。
深交所近日正式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主線,秉承“趨利避害、突出公平、從嚴監管、規範發展”的程序化交易監管總體思路,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交易行爲管理、信息系統管理、高頻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監督檢查等作出細化規定,突出制度公平性,確保《管理規定》落地見效。
北交所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自2025年7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