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飛機租賃集團控股有限公司6月5日公告,其全資附屬特殊目的實體已與南航國際孖展租賃有限公司簽署飛機買賣協議,擬向對方出售一架空客A320NEO飛機,交易預計最遲於2028年5月31日前完成。\n\n公告顯示,買方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務院國資委;合同亦指定廣州南沙南航天武租賃有限公司作為買方承讓人,負責承接相關權益。董事會確認,各交易方均為獨立第三方。\n\n公司指出,飛機交易為集團常規業務之一。本次出售有助於提升飛機交易收入、滿足市場需求,並維護與客戶的良好合作關係。\n\n根據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4章,一項或以上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該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惟鑑於屬於合資格飛機租賃活動,集團僅需遵守第14.33D條的披露規定。董事會進一步確認,公司符合合資格飛機出租商標準,交易按一般商業條款達成,且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