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心連心化肥(01866)董事會通過現有股份激勵計劃 最高授出1.2億股限制性股票

公告速遞
10/26

中國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01866)10月26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已於2026年10月26日批准並採納新的股份激勵計劃,旨在認可並激勵核心管理層及員工對集團發展的貢獻,進一步強化人才留任與吸引。

根據公告,本次股份激勵計劃屬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7章下的「以現有股份償付的股份計劃」,不涉及發行新股或轉讓庫存股,也無需動用公司資金在市場回購股份,故無需股東批准。激勵股份由激勵股份捐贈人――劉興旭先生、其全資持有的公司及Pioneer Top Holdings Limited――以轉讓現有股份的方式提供。

主要條款包括: 1. 激勵規模:激勵股份總數上限為120,000,000股,不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單個合資格參與者獲授股份數目不超過1,20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1%。 2. 激勵對象:集團董事、高級管理層及對集團作出長期貢獻的核心員工與僱員。 3. 激勵形式:主要採取限制性股票方式,計劃自採納日起10年內有效,可由董事會提前終止。 4. 授予價格:每股授予價格不得低於授予日前一個交易日股份價格50%或授予日前10個或20個交易日股份平均價格50%中的較高者。 5. 歸屬安排:限制性股票分兩期歸屬,每期佔授予股份50%。第一期以2026年度業績為基準,2027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5%,或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18億元,歸屬時間為2028年且自授予日起不少於12個月;第二期以2026年度業績為基準,2028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15%,或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20億元,歸屬時間為2029年且自授予日起不少於24個月。 6. 其他安排:參與者在股份歸屬前不享有相關股東權利;在內幕消息敏感期及業績公布前一月等特定窗口期內不得授予獎勵。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授出任何獎勵股份。

公司指出,將嚴格遵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7章及其他適用規定,確保激勵計劃的合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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